日期/時間 |
事項 |
2023年6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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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8日
(上午9時起) |
申請人可由本日起登入「大學聯招辦法」帳戶查閱獲分配於2023年度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公佈後修改課程選擇的個人時段 |
2023年7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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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4日
(上午9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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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「大學聯招辦法」帳戶公佈校長推薦計劃及比賽/活動的經驗及成就特別考慮的結果 |
7月19日 |
香港考評局公佈2023年度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 |
7月19日
(下午11時59分) |
於「大學聯招辦法」帳戶遞交要求取消「大學聯招辦法」申請的最後限期 |
7月19-22日 |
就修改課程選擇的協議:9所「大學聯招辦法」參與院校及SSSDP「資助計劃」院校暫停與申請人任何通訊 |
7月20-22日 |
申請人可於個別指定時段內於「大學聯招辦法」帳戶修改課程選擇 |
7月22日
(下午11時59分) |
屬LS2、LS4至LS9類別的申請人遞交有效證件以證明其本地身份的最後限期 |
2023年8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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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日
(上午9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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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佈殘疾申請人特別考慮的結果 |
8月9日
(上午9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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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佈正式遴選結果 |
8月10日
(下午5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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獲得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的申請人繳交留位費的最後期限 |
8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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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考評局公佈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覆核結果 |
8月17日
(上午9時至 下午6時) |
取得覆核成績的申請人可遞交要求重新考慮入學申請 |
8月24日
(上午9時) |
公佈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的遴選結果
8月24日
(下午5時) |
因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後而獲得取錄資格/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的申請人繳交留位費/透過「大學聯招辦法」帳戶表示接納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資格(如適用)的最後限期 |
8月28日
(上午9時) |
於「大學聯招辦法」帳戶公佈補選結果(如適用) |
8月28日
(下午5時) |
獲得補選(如適用)取錄資格的申請人繳交留位費的最後限期 |
8月31日
(下午2時) |
申請人登入其「大學聯招辦法」帳戶列印「Offer Results(取錄結果)」作記錄用的最後限期 |
在校申請人以書面通知「大學聯招處」要求不允許其就讀學校存取其申請結果的最後限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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